在十八线城市诞生一枚摇滚心
在去年的“文化生活”里,让我最受触动的作品出现在年末:奥斯卡热门影片《波西米亚狂想曲》。电影讲述了传奇摇滚乐队皇后乐队主唱Freddie Mercury(弗雷迪・默丘里)的短暂一生,片名即是乐队巅峰之作的歌名。
在我看来,这部电影很难称得上优秀,但当电影里主角坐在钢琴前按下琴键,《波西米亚狂想曲》的旋律响起时,我还是汗毛直竖,身体禁不住寒颤。
这种感觉,就像13年前我在高中晚自习的教室里,第一次听到它时一样。那是我人生中买来的第一张CD,我偷偷戴上耳机,按下播放键,唱片开始在我省了半年饭钱才买来的CD机里转动。那是个初夏的夜晚,教室被一种烦闷压抑的气氛笼罩,声场制造出的空间感让我抽离现实,情绪跟着音乐起伏,感觉就像第一次吃到巧克力,第一次喝到微醺,新鲜、沉浸,又妙不可言。
那时我对音乐并没有太深的理解,但是歌声里的呐喊或低吟,都充满力量和情感。任何人都能轻易听出这首歌的真诚,而不像大多数流行乐那样媚俗,无病呻吟。
当时我在中原地区某十八线城市读高一,这张CD就像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兔子洞,为我打开了一个与粗粝、市井的小城完全不同的世界。我开始去了解有关摇滚乐的一切,然后第一次得知嬉皮士、垮掉的一代,第一次看到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疯狂的泥浆大战。
这种冲破秩序、拒绝主流,带着强烈乌托邦气质的文化形态,与一个被各种规制禁锢的青少年相遇,我毫无抵抗力。
从懂事开始,我就在一个强调“规矩”的环境里成长。在家里,我被要求不能看“闲书”,被要求做一个“听话的孩子”。在学校,我被教育要服从集体,不能质疑权威。
庆幸的是,摇滚乐成了打开的一扇窗口,让我有机会解放自己的精神,重新审视身边的一切,自己去分辨、去选择、去表达。
事实上,家乡这座小城的人们,活得功利而真实。这里就像一个文化沙漠,务实是最大的美德。小城唯一的一家新华书店里,卖的大多数都是教辅图书,二楼甚至改造成了精品屋。
在淘到这张CD之前,一次偶然的机会,我在书摊上买到一本过期的地下摇滚乐杂志。现在看来,我要感谢市场经济拓展了二手报刊的流通空间。或许这本杂志被打包成捆,按斤卖给了某个二手贩子,又跟着货车里不知跑了多久多远后,才出现在家乡小城的地摊上。最后这本我原本毫无可能接触到的杂志,就这样被我遇到,然后造就了另一个我。
那个年纪的我正在质疑一切,这本杂志就像一本指南,让我在无数困惑和无名的愤怒里忽然找到了出口。也就是从那时起,我开始像一条猎狗一样,在家乡小城搜寻关于摇滚的任何一丝线索。
与学校一路之隔的“大河音像社”成了我的第一站。这是我们高中学生最熟悉的一家碟店,不管是放学路过,还是下课时出去加餐,它总能为我们提供免费的BGM。在我的印象里,这家音像社似乎一直都在循环播放《两只蝴蝶》和《老鼠爱大米》两首歌曲。
大河音像社的老板是个小个子中年男人,夏天时他喜欢穿过膝的短裤,冬天他会戴一副从后脑勺兜耳的耳暖,穿一件灰黄色的夹克,时不时搓搓手,整个人看起来像一个卖水果的,而不是一个音像社的老板。
事实上,店里的碟片就是他的水果。他不懂音乐,只能从学生嘴里了解周杰伦、孙燕姿的专辑名字。店里最多的CD是“汽车发烧”系列,摆在最显眼的位置。
他永远都笑着面对每一位顾客,就像第一次见到你一样。“老板,你们这里有没有摇滚的碟?”第一次走进店里,我脱口而出这句话,然后下一秒就在心里骂自己傻×。
“摇滚?有啊。”老板笑了笑,在小屋子里移动两步,指向墙上挂着的几张CD。我走过去,发现那是些“热舞劲歌”“夜场金曲”之类的“发烧碟”。
我接着在小店里搜寻,浏览一堆自己听说或者没听说过的歌手名字。最后,在小店中间唱片架的最下面一层,几张印着奇怪封套图案的CD吸引了我的注意。
这几张CD盒子上已经落了一层灰,像是自从被放到货架上后,就再也没有被移动过。我分明认得那几张CD封套上的名字,The Queen(皇后乐队),Guns N' Roses(枪炮与玫瑰)和Pink Floyd(平克・弗洛伊德),每个都是被那本地下摇滚杂志称为“伟大”的乐队。
我无法想象,就在离学校最近、每天都生产着噪音的音像店里,竟然藏着当时我眼中最珍贵的宝藏。我把它们从货架上取下来,拿给老板。
“这是摇滚?”老板有些惊讶。